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将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将预决算审批、监督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