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财经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