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