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大风灾害的防御,避免和减轻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