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的一天前,应当将表决稿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