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的一天前,应当将表决稿印发参会的全体代表,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