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规范寄递物流安全活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