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免除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书费、住宿费,并为其提供生活补助。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