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十五日前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印发自治州人大代表。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