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表决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