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营造林木应当按照城乡建设和植树造林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水利、防洪、电力、通讯、管道等工程设施的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