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六条有效有植树义务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应当完成植树三至五株。鼓励11岁至17岁的青少年,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劳动。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