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经批准征收、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采伐林木的,必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