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奖励、抚恤优待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具体办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