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健全以省市奖补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机制。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