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健全以省市奖补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