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进行舆论监督。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反映的问题,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