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生态文化培育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行绿色出行。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倡导环境文明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