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应当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