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六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依法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