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五十三条有效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商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合法、诚信经营宣传,依法处理纠纷,制止不文明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