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章 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第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省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卫星遥感资料、进行航空摄影工作,编制全省卫星遥感资料购置与航空摄影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提供公共服务。其他因测绘需要进行航空摄影的,报军队测绘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