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农业等部门应当通过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载体,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向农村转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