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扶持与鼓励第三十七条有效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制定有利于转化科技成果的收益分配制度,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