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举报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受理、核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