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