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