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宣传、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