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因下列情形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砍伐审批手续:(一)已经死亡的;(二)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