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权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4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