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奶牛养殖第十一条已修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奶牛实施免疫接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奶牛疫情进行动态监测。奶牛养殖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奶牛,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