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登记存档,并分送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主动审查。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按照法定职责,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