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服务平台,做好老年人调查统计、档案记录和服务工作,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