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