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老年人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