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九条有效老年人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