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古茶树和古茶树后备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古茶树和古茶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