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果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果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保障果品质量安全,加快优质果业基地建设,促进果业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