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从事旅游客运必须依法取得客运企业合法资质,车辆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车辆驾驶人应当有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资格,且取得相应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