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和旅游建设项目库,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