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随意散发小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