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参与、奖惩并举、系统推进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