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措施/第一节 制度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现有设施发布公益广告,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营造促进社会文明的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在公共媒体、户外广告设施上及时发布、更新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