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遵循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