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专用停车场以及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停车场使用并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可以参照本条例关于公共停车场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收费。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