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对发生范围广、跨行政区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重点工程治理、集中连片除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