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畜禽养殖场(户),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