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治理体系,制定并落实现代物业服务业扶持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