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温汤地热水污染的,由明月山管委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