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