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四条有效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坐标放线,并向地下管线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经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