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国有建设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